滕州X通快递被罚!
2024年12月24日,枣庄市邮政管理局就滕州市博鸿快运服务有限公司私行运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法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详细情况如下:
2024年12月24日,我局两名执法人员到滕州市博鸿快运服务有限公司调查核实“市邮政业申述中心转交关于滕州市博鸿快运服务有限公司1起私行运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法投递快件的问题头绪”。
执法人员要求公司能够供给该快件派送前与用户联络并寻求用户赞同的相关资料,企业没办法供给。
滕州市博鸿快运服务有限公司私行运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法投递快件,违反了《快递商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则,根据《快递商场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则,对滕州市博鸿快运服务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200元。
根据《快递商场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则,责令滕州市博鸿快运服务有限公司当即改正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