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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各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同时拥有相对应层次的学位)。其他依次类推。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任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有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各招聘学校严格执行准入查询制度,严禁使用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情形的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检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一)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来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市直属学校编外教师招聘考试网(。填报报名信息和上传材料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9:00至7月18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时须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真实的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核检查但真实的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对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承诺等材料,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在2025年8月31日前将证书原件提交学校核验。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养及专业水平能力。面试成绩100分,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考察内容最重要的包含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录用资格。根据《关于快速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建议》(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

  对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依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